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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校园网用户上网行为规定

发布者:  时间:2016-09-07 11:44:53  浏览:

为加强学校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防止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建设和维护健康、有序、文明、诚信的网络信息环境,引导大家切实遵守规范要求,自觉养成良好的上网行为习惯,确保校园网络正常、高效运行。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和国家有关互联网法律法规。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互联网信息。

 

3、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如下有碍社会治安和不真实的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

 

5、所有用户上网必须经过实名认证,用户提交的个人认证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校园网络用户要切实保障好自身账号安全,定期更新账户密码,不得擅自将账号给予他人使用,若发生网络安全责任事故,将直接追究该账号所有者责任,必要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在计算机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盗用他人IP地址,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盗用他人帐号、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使用计算机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擅自接入网络用户等。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私自修改网络配置或其他恶意行为。

 

7、增强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不下载无法确定有害或来历不明的资料;及时对系统打补丁,经常对自己的计算机查杀病毒;及时断掉网络防止病毒或其它软件引发的攻击和不必要的流量;及时反映和举报违反网络行为规范的人和事。

 

8、树立节能减排意识,养成良好的用网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网络资源浪费。

 

9、所有用户应自觉遵守校园网的行为规范。对于违反校园网规范、规定的用户,绵阳师范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将对其进行警告并有权停止对其进行网络服务,必要时将提交学校相关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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