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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电子邮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

发布者:  时间:2022-09-27 15:40:01  浏览: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我校教学、科研、学习、对外交流等活动的需要,学校免费提供电子邮件服务(http://mail.mtc.edu.cn或mail.mnu.cn)。为切实保证电子邮件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净化互联网环境,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电子邮箱账号管理

第二条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电子邮件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中心要确保电子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并指定专人负责邮件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定期作好邮件备份和故障恢复工作,维护应遵循操作规范。

第三条 我校电子邮件为全校所有师生提供服务,需要使用电子邮箱服务的老师或学生可在服务大厅中填写《电子邮箱申请表》,邮箱管理员收到申请后开通邮件服务。

第四条 校内学院、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部门电子邮箱,申请人为部门邮箱管理员,部门电子邮箱的使用仅限于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业务,若管理员发生变更需及时告知网络信息中心邮箱管理员。

第五条 建立实名身份认证体制,个人电子邮箱仅限个人使用。建立公共电子邮箱的学院、部门,必须派专人负责公共电子邮箱的使用和管理。禁止将账号转借他人或借用他人账号,用户账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对自己的电子邮箱的安全和使用行为负责。

第六条 建立电子邮箱注销机制。邮箱账号原则上永久使用,用户退出企业微信后自动注销邮箱账号。注销后可以重新提交《电子邮箱申请表》再次开通邮箱服务。

三、电子邮件安全运行管理

第七条 建立邮件信息过滤、审核机制。网络信息中心指定专人审核邮件信息,严禁办理涉密业务,严禁使用电子邮箱存储、处理、转发国家涉密信息或重要敏感信息。

第八条 禁止用户使用简单密码,密码设定要满足高强度要求。

第九条 网络信息中心指定专人定期清理邮箱,提高邮箱空间使用率。

第十条 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损害国家、学校和他人的利益。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用户,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如发现用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该用户的邮箱使用权,而无需通知用户:

(1)利用网络故意传播不健康信息;

(2)违反信息安全保密条例造成失密;

(3)盗用、破坏他人账号;

(4)利用电子邮箱进行商业广告活动和传送“垃圾邮件”;

(5)其它违犯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以上各项一经查实,将立即暂停或清除该用户账号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建立网络安全检测机制,做好日志留存和审计,指定专人每月对电子邮件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每季度对电子邮件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检测,重点排查口令、账户泄露、垃圾邮件、钓鱼文件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二条 定期对师生进行网络安全培训,包括基本的防病毒、防钓鱼、防窃取的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邮箱使用安全意识,工作事务和个人事务应使用不同的账号密码,防止撞库攻击和外站泄露等风险。

四、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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